自由发言
 
体系化思维是解决知识产权难点问题的钥匙

 
 

    刘春田认为:中国经济、社会已进入重要的转型期。在日臻完善的市场经济中,作为基本财产制度的知识产权的作用日益突出,知识产权领域自身的矛盾也日益尖锐。如何化解矛盾,让知识产权制度发挥应有的功能,是重要的课题。他认为,千头万绪,应当抓住根本,从整体出发理解局部,从历史的发展中认识当代,找准方向,用好方法,以体系化的思维,科学的定性、在国家发展的战略全局中,准确定位知识产权问题,发挥该制度的正能量。他借体系化思维的钥匙,就几个问题试进行了说明:

    (一)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关系

    如何认识知识产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事关知识产权制度的大局,不可轻忽。知识产权要不要入民法典,如何安排,一直以来有各种观点,以致成为学者的研究课题,甚至被当作就知识产权领域的难点问题。因此,也得正视。我们主张知识产权入民法典,不是个人好恶,而是体系化思维的产物,是客观规律使然。毋庸置疑,制度也是生产力。中国是拥有13亿人口的超大型经济体,我们需要一部调整经济生活的体系化程度极高的、博大而精微的民法典。究其本质,知识产权无疑是私权。这一“基因”,决定了知识产权的血统是民事权利。这一属性,不取决于人的主观意愿。因此,它决定了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制度安排和司法实践的一切面貌。2015年他提出知识产权是第一财产权的观点。年底,在香港大学演讲,在原有基础上,他进了一步提出了“知识是财产之母”的观点。他认为,无论知识产权还是物权,拟或其他财产权利,所有的财产都来自于知识,来自技术,没有知识、技术就没有人类财产可言。我们知道,任何事情抽象到一般,就成为一个哲学问题。以此为起点,俯瞰天下,穷尽思考,用这个命题去解释所有的财产问题,如庖丁解牛,应当无往而不解。运用这一工具,还可以引申、演绎出一些列新的问题,推进财产理论的研究。我们发现,民事财产,万变不离其宗。体系化告诉我们,作为后工业时代的第一财产权利制度,知识产权法并不因其重要、显贵而超越法律伦理,也不因其被奉为国家战略而擅越逻辑。它与民法仍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而非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同时也告诉世人,中国新设立的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其性质属于专业的普通法院,而非媒体俗称的“专门法院”。知识产权制度融入民法典,沐浴在民法总则的阳光雨露之下,与其他民事制度有机衔接、和谐相处,不仅可以大大地节约制度成本,最大限度地享用民法精深、丰富的理论营养和体系完备、运用纯熟的典籍化制度,还可以在调整知识产权关系中,驾轻就熟地将制度的优势便捷且直接地转化为经济贡献,转化为生产力。因此,将知识产权制度整合进入民法典,如百川入海、合乎天道、顺其自然。反之,若知识产权法另起炉灶,无异于叠床架屋,在经济社会实践中必然造成对生产力的浪费。以《法国知识产权法典》为例,该文件不过是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几部单行法律文件的物理堆积,虚有“法典”之名,而无“法典”之实,离开民法典,寸步难行,充其量不过是《法国民法典》的一块“飞地”。浪费,是最大的不智。我国立法的历史中,也有这样的教训,1999年,《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个合同法合并为一个合同法,就是历史明证。有谁能够算一笔账,算一算这三个合同法独立山头、自圈“领地”、各备人马、各配设备,实际上却又按照本质上同一的模式运行,在近二十年的社会实践中,究竟给我们造成了多少重复劳动,带来了多少物力、财力的无效支出?令人扼腕的是,无论分立,还是合一,都正确。这种浪费资源、挥霍智慧的事,没有人认错。但既然吃过一堑,总该多长一智。

    (二)区分“中国特色”与历史糟粕

    “中国特色”是我们多年使用的术语,主要用于描述我们和外部世界的差别,既可以用来解释我们与众不同的政策,也可以作为抵御外部力量借“普世价值”同化我们的防波堤。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由于长期被孤立,对周边世界正常的戒备心理。特色决于国情。国情变了,政策也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否则,以不变的政策应对巨变的国情,就是刻舟求剑。事实上,我们的改革,改的就是国情。回顾过去的30年,我们的国情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日积月累,翻天覆地。我们从单一财产公有制走向财产多元所有;私权兴起;放弃计划经济,实行市场经济;放弃人治,矢志建设法治;放弃闭关自守,实行开放经济,融入国际社会,成为全球市场体系的一部分,并从国际化中正正当当的掘得大大的一桶金,成为世界第二经济体。以下几组数据足以说明问题:1971年中美贸易总额500万美元,2015年超过6000亿美元,增长12万倍;1978年中国人均GDP381.71元人民币,2015年人均GDP52000元人民币,增长近140倍;1949年到978年的29年间,拥有七八亿人口的中国出国人数累计共28万人,平均1年不到1万人,但是在2012年,一年当中这个数字就超过1亿人,是29年总和的3500多倍;迄今,中国已经有超过7亿“网民”;今天的中国,早已不是昔日的中国,东部几近发达国家,中部相当于中等发达国家,西部则是发展中国家的水平。通过社会转型,我们已经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家,转变为农业、工业、后工业社会并存,加速工业化,迎头赶上新技术革命的活跃的发展中经济体。更令人刮目相看的是,中国的公司正在全球范围内开办企业,解决当地的就业,设研发机构,出手大方的购买西方的大公司,租赁贸易要冲的港口,担当起世界经济发动机的角色。这一切都是摆脱封闭与孤立,融入当代国际体系带来的结果。事实证明,我们人不怕开放,不怕国际化,也不怕全球化。中国极强适应能力的优越性,已经显现。如果说特色,快速复合的转型,市场经济、创新驱动发展,推行法治,融入国际社会,与国际社会大家庭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世界忧患的担当,已成为当今中国经济的基本定位和最大的特色。

    中国进入世界共同体,我们乐见企业与跨国公司比较,诸如100强、500强排名,我们开始有能力收购发达国家的高新技术企业。我们认可发达国家对中国大学的排名,提出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的目标。其中的尺度,均为全球标准,不可以强调中国特色。可见,在经济发展中,在全球化中,我们平等的与世界对话,逐渐淡化“特色”心理,这是一种自信。

    (三)人类财富生产体系评价的同质性

    技术决定一切。当今,在互联网的强大支撑下,全球经济活动正在迅速的整合为统一的、日益先进的财富生产体系。全人类处于同样一个世界,同一个体系中。知识产权制度是人类财富生产体系当中的子体系,关键环节。我们必须接受一个观念:人类财富的生产体系是同质的。我们与全世界是可比的,因为我们的财富观、对财富生产体系的评价是一致的,这个财富生产体系有一个一以贯之的逻辑,就是不遗余力的追求更高的效益。利益是创新的主要动力和方向。衡量技术优劣的标准就是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原则,全球一致,概莫能外。经济活动讲的是“性价比”,全球财富生产体系如同经济领域的“世界杯”,拒绝例外。谁强调个色,要么落伍,要么出局。地球是一个相互连接的统一物质世界,人类社会是息息相关的命运共同体。科学、真理不分东方西方,也不分古代今朝,都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发达国家在工业文明的道路上走了几百年,人类的本性和市场规律赐予他们的历史经验、教训足可效法。西方先贤们留下来的浩如烟海的经典学说,如日月星辰,可为参酌。当今西方的有识之士,对全球发展大势提出的真知灼见,也可借鉴。我们不应当愚蛮到这种地步,只有当我们被碰得头破血流的时候,才接受那些人世间最为普通的道理。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转入新阶段,很多宏观经济问题也反映到知识产权领域,面临抉择。比如,如何对待《职务发明条例》的制定,这一行政法规机制介入企业以后,会对财富生产体系造成何种影响;在《专利法》新一轮修改中如何再认识专利权、专利法的性质,专利确权机构的性质与职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应当建立何种关系。这些问题涉及公权力与私权的关系,二者的界限在哪里。同为公权力机构的行政部门和法院如何分配公共资源,各自的职能为何,相互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处理行政与法院解决专利纠纷案件两种模式的关系等,都要科学、理性对待。其中,衡量优劣是非有无界限。技术进步带来的高效益,要求何种制度与之匹配,都需要作出回答。我们注意到,一些我们正在放弃,或已经被放弃的用以管理农业社会的或计划体制的历史糟粕,换了件“马甲”,以改革的名义粉墨登场,来管理迅速工业化的社会。这种去法治化的倾向,应当引起我们的警惕。历史一再证明,合理性是权力正当性的尺度,辨别合理性与否的工具就是体系化思维,就是科学系统下的协调与分工。尊重分工,恪守分际,对公共权力实行科学、合理的分配,最大限度的节约公共资源,降低制度成本,设计出“性价比”更好的制度,是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企业、政府、法院,都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担起自己的职责,接受并践行全球化对每个主体的角色要求。为此,必须转变观念,认可经济问题必须算经济账的逻辑,这是各国财富生产体系共同遵循的黄金法则。所谓制度自信,应当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

    (四)直面知识产权实践的挑战

    实践对知识产权司法的挑战显而易见。按照政治学的观点,在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上,国家、政府建设曾大大领先于法治和民主的发展。政府强势是我们的历史传统和重要特征。法治落后,司法脆弱是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软肋。在知识产权领域,司法的供给不足是各界的共识。要达到社会发展中的各要素平衡,必须加强法治,特别是司法的力量。强大的行政资源应当为此做贡献。在中央的决策下,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正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但是如何实现充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仍是一项严峻的任务。

    知识产权确权部门也面临严峻的挑战。互联网的出现,万物互联,根本改变了人类知识创新的能力,创新的周期、水平、范围和频率。知识生产具有核爆般的效应。对内,万众创新局面使未来的发明会“井喷’式的增加。很多情况下,一些新形式的关系还没等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2015年,中国的专利申请近280万件,其中发明申请就达110万件,相当于全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专利局的工作面临新的局面。如何改革专利制度,要不要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从专利法中分离出去,让专利局集中精力于对技术发明的审查、确权,值得思考。同时,专利审查、确权工作既是一项有相当难度的专业技术,也是一门学问,既要专业,也需要专心。甘当伯乐,如何在数量激增的专利申请中把事实上可能大量属于垃圾的所谓发明剔除出去,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留下有价值的发明,变公共资源为稀缺资源,造福社会,甚至需要付出比技术发明本身更高的智慧。对外,TPP作为“升级版”的WTO,已从“策划于密室”转为横空出世,相信不久就会成为我国不可回避的选择。作为国家,乃至全人类的伯乐,知识产权确权机构应当把他们的智慧和眼光用于关注更专业、更长远,更全局,更战略的事物上,树立超前意识,做好迎接新挑战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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