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发言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李群英的发言

 
 

    今天参加会议的有政府机构、企业、有代理机构、学术部门的各位同仁,我想从政府部门角度来谈一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议题。

    来之前做了一点准备,刚才听了田理事长的报告对我有很大的启发。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个题目,有时候很实,有时候也很虚,我们知道这也不是很新的词,可能是一个新的包装。那么怎么做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它最终要达到什么目的?有媒体把它概括得比较形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应该是做到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如果我们能做到这一点,实际上我们这目的就达到了。我很认同这个观点,要说大企业顶天立地,我们现在做到了,但是内涵是不一样的,现在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前几名都有我们了,但这不是靠创新,而是靠垄断,是靠国家资产的堆积,像一些银行,一些大的垄断外贸公司,实际上它还没有做到靠创新、靠知识产权进入世界500强。小企业铺天盖地,我们也做到了,我们给全球生产加工产品,我们的企业能够制造全世界人民需要的各种消费品,但是靠的是给别人代工,还有很多靠的是抄袭。

    所以说在这两方面,我们都没有做大做强。其实大企业如果要做到顶天立地,它最终的标准是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在知识产权方面与国际跨国公司抗衡。小企业,我们希望他们今后能做到生产具有自己特色的产品,不仅仅是替别人做加工创牌子,而我们做幕后英雄。很多外国小企业都是有自己知识产权的,专利可能少,商标也不太知名,但是他们的外观设计都很有特色。我们应该鼓励中国的小企业创造自己一些有特色的商品。

    我们作为政府部门,能够为企业做些什么?创新,国家不是主体,企业才是主体,刚才田理事长提到知识产权是一个小众的领域,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在知识产权领域里,企业就是大众。我们搞了很多知识产权战略、创新战略、名牌战略,很长时间内都存在一个误区,就是我们政府包打天下,在给企业做保姆,给他们制定知识产权发展的指标,逼他们申请专利,申请商标,甚至有补助。这些都是必要的,但是都不是最重要的,企业更需要的是为他们营造一个保护创新的外部环境。有媒体报道说,很多企业说我们申报知识产权有顾虑,特别是申报专利,把我的技术充分公开了,但是后面的保护跟不上,等于我们的技术被别人拿去随便用,最后我们还要花钱打官司,虽然官司胜了,但是打官司花了很多年,赔了我们350万,不少吧,但是我们的实际损失上亿,实际还是赢了官司赔了钱。这种情况现在屡见不鲜。

    我们政府现在对企业需要什么,要求什么,有时不是很清楚。我们常常满足于一些数字,比如我国的专利授权和商标注册今年名列世界前茅,很不错,说明咱们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觉醒了。但是在漂亮的数字背后,是保护严重不足的现实。

    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第一,明确保护知识产权事权,强化国家相关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权

    保护知识产权应当是国家事权,而不是地方事权,长期以来,我们的精力都放在鼓励地方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虽然国家为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指标任务,甚至从党的纪律和政绩考核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但实际上做起来很困难,效果也不理想。如果我们从地方政府的角度考虑,他们更关心的是税收和就业,而不是知识产权。如果在国外,一个州政府对选民的承诺绝不是保护知识产权,而是我们怎么实现充分就业,怎么能有更多的公共开支和更好的公共福利。所以我们的情况也大致如此,提到保护知识产权,地方政府可能会想,我为什么要花本地纳税人的钱保护外地人甚至外国人的知识产权?因为保护知识产权而影响本地的就业和税收,对他来说缺少自发的动力。但是知识产权保护对国家整体的发展又是十分重要的,既然如此,这件事自然应当首先由中央政府来做。在美国,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职责在联邦政府机构,例如联邦调查局、美国商务部和美国海关。在中国,我们应该慢慢凝聚一个共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责也应当主要是依靠中央政府。

    要加强中央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关键是做好顶层设计和协调。现在国家有两个关于知识产权的战略和协调机制,一个是知识产权战略部际联席会议,还有一个是国家双打办。这两个机构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我个人认为也存在着两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缺少顶层设计。例如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和双打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时,只局限在将各个部门现有的工作进行收集汇总,而没有一个跨部门的综合设计和超前设计;二是缺少综合协调。虽然目前国家各执法机关都建立了横向合作机制,比如我们海关与工商、公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之间都签有合作协议,但都属于“一对一”的分散合作关系,缺少一个国家层面的综合执法协调机制。美国目前设有一个知识产权执法的国家协调中心,不但涵盖了几十个联邦政府的执法机构,甚至还吸收了加拿大和欧盟的相关执法机构。这样做的一个好处就是充分实现信息的共享。我们在这方面差距很大,现在我们海关有自己的案件信息数据库,工商、版权等部门可能也都有自己的数据库,但不能做到数据的交换和共享。如果我们能有一个国家级的、统一的执法数据库,将海关、工商、公安等系统查办的知识产权案件信息进行收集和共享,不仅可以提高各部门的执法能力,同时也可以更及时、全面和准确地了解我们知识产权保护的国情,例如可以随时了解到什么商品现在被侵权比较严重、侵权企业的主要分布、哪些行业侵权情况严重、侵权贸易的主要类型、涉及的主要贸易国别等动态信息,通过对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形成向国家领导人报送的情况反映和建议。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指数报告》很好,很详细,但是我希望能够把这个报告再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咱们研究会汇集了全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各个方面的精英和专家,具备了为国家领导人知识产权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的一个最高级、最权威智库的资格。要打造权威智库,就需要我们出的东西也应该具有权威性,建议指数报告应该更加具体,比如说,能不能除了统一的知识产权状况报告以外,再做一些分项的研究。比如司法状况的、行政执法的以及各个行业的,从而向中央领导提出一些更具体的、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第二,建立国家应对知识产权霸权和滥用的机制

    刚才提到我们企业要做大做强,但是在做大做强过程当中,我们的企业肯定要与外国企业产生知识产权方面的碰撞和冲突,所以我们要尽快建立应对国际知识产权霸权的机制,例如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建立贸易救济机制。对于外国侵犯我们知识产权,也可以考虑对其采取类似于美国“337”一样的进口禁令。此前很多国内企业遭受美国“337调查”的时候,我们就向商务部提出过这个建议,在现有的机制下,能不能我们海关知识产权部门、还有商务部,建立一个三角机制,针对美国滥用“337条款”阻碍我国产品合理进入美国市场,我们就采取措施限制他们相关企业在中国的进出口活动。还有,大家都知道,在欧盟展会我们的企业也经常受到欺负,中国企业一参展,展品马上就面临被欧盟警察和海关的扣押,直到展会结束再发还给你,实际上就是让你在整个展会期间做不成生意。其实我国对这种情况已经有相应的应对手段,外国企业也经常在中国举办展会,希望借此在我们国内广大的市场推销它的产品。对在国外滥用申请权阻碍我国企业参展、搞不正当竞争的那些外国公司,如果发现有侵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嫌疑,我们完全可以利用海关对进口展品的监管措施对它进行反制。知识产权既是一个法律事务,其实也是一个游戏,对这个游戏规则我们要认真学习,充分加以运用。说得庸俗点,就是要学会以霸权对抗霸权,以流氓手段对付流氓手段。

    总而言之,希望咱们研究会能够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国情的研究,建立一些分类更细、更加专业的研究机制。如果可能,我们海关愿意牵头搞一个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的分支机构或者开展这方面的研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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