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讨
 
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网络稽查处处长杨勇的发言

 
 
   杨勇处长认为,2010年后,网络版权行政执法力度迅速加强,著作权行政执法具有以下优势:效率优势、取证的优势、执行的优势和最合优势。作品的创作更多体现私权利,不适合行政权力的介入;作品的传播环节,更多的涉及到公共利益,更受著作权行政执法的关注。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行动中,行政执法人员能够主动取证,并针对整个产业链做完整的研究,拿出具体的侦查方案,体现出效率、取证和执行的优势。可见,在网络版权方面,行政执法仍然有价值和意义,尽管司法的公正性更强,但行政的效率无疑是最高的。关于行政执法介入民事侵权,需要掌握度的问题,希望著作权法能够明确界定哪些权利类型行政权力可以介入,避免行政资源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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