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发言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网络知识产权委员会秘书长刘芳的发言

 
 

    大家好!

    PPT上这个图片所显示的是原来海淀图书城向南的这条街,目前这条街是在整个互联网的成绩里面非常著名的一个地标。实际上这条街本身也不长,我自己前段时间还专门走了一遍,原因是看到太多的创新和创业的人在谈论这条街,谈论这条街上各种各样的咖啡馆。我本来是想进去的,但是不好意思,里面都是朝气蓬勃的90后,在跟与他们差不多或比他们稍微大一点的投资人,在不断的谈论,他们是很自然地围坐在一起讨论项目。我所看到的现象是这样的,他们每天都会有各种各样创新的一些项目展示,这些咖啡馆的老板都是投资人,实际上他们现在都成为了孵化器。京东也对3W咖啡进行了投资,把这个孵化平台再提升了一些。中关村创业一条街在整个中国环境里面,甚至是在美国,也广受关注,这条街也正式把这LOGO标成了IN NO WAY。那这条街里做的事情主要是什么呢?就是各种各样“互联网+”的项目,后面会一一介绍。

    另外,我再带来的还有“柴火创客空间”,“柴火创客空间”是在深圳。创客这个词是从国外传过来的,“柴火创客空间”中的创新主要是基于智能硬件的改造。“柴火创客空间”为什么会在深圳呢?客观来讲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深圳的电子制造业非常发达,它的配套产业链也非常完整。同时,在珠三角一带会有很多产品的输出,所以他们创新完了,那边直接做了产品,这个应该说也是一个地标。当然创客空间现在北京有几家,北京的是由政府来推动的,是通过类似于孵化器的方式。创客空间最早像是NGO会员制的,大家交点会员费,它所开放的是硬件平台,可以是几个人友好地一块商量,非常自发性的。这个叫“柴火空间”,它的意思是众人拾柴——火焰高,跟创客的主题是一致的。“柴火创客空间”很有名,2015年1月份,李克强总理还专门到那里进行了考察。

    基于我们整理的大量资料和所做的多次调研,梳理了目前“互联网+”主流的领域,大概有12个。

    零售业当然不用说了,就是电商平台的一些内容。同时,还有一些直营销售,还有互联网工业,现在很多制造业叫做柔性制造等等。农业也是,互联网平台为农业提供了几大渠道,“互联网+”通过在本地的传感和云端的数据来提供土壤、天气等等信息的支持,以及农产品的加工、流转等等。“互联网+”教育,在线教育的市场是非常丰富的。还有“互联网+”旅游,这些旅游是自付旅游,还有很大的空间。互联网把媒体的方式改变了,交通也有这样的情况。“互联网+”的医疗也是基于大数据,有很大的空间。“互联网+”的家具和家居,这时候物联网的概念出来了,很多的家具和家居有了智能的底层芯片植入,现在有的LED灯,在手机上安装一个功能软件,如果想将自家的灯调亮一点或者改变颜色,只要把软件打开,在屏幕上滑,家里的灯就会变成各种各样的,还有这个灯和手机,以及门的钥匙进行某种互动,也可以产生新的东西。互联网金融从中央政府层面来讲,是积极去打造和推动的,最近互联网金融的活动比较多,它有P2P的网上贷款,提供一些信息的聚合,当然也对线下的服务进行了再造。

    下面主要给大家展现的是,我们整理出来的几个很有意思的“互联网+”的产品。4月11日,国际电商创新论坛暨艾奇奖颁奖典礼上有几个不错的项目,我本人也刚好是艾奇奖评审的初评委员之一,这个活动搞得非常有意思,大概有上千个电商创新的项目参加评选。

    我们先看其中一个,“e袋洗”,现在的90后基本上所有的事情都要电子消费,吃喝拉撒都通过互联网解决,“e袋洗”这家生意非常好。风投跟进的情况也不错,它让更多人很方便的洗衣服,只要在手机上点一下,就有人来取衣服,洗干净了再送回来。

    还有各种“饭”,各种APP都是跟饭有关的。曾经遇到过一个做初创APP开发的人,他曾经开发过一个软件,跟吃有关。这款APP的商标没有注册,他把这个项目给投资人看的时候,投资人说这个商标好像有问题,然后他再去查询,发现凡是跟饭有关的商标,都被注册了,比如饭团,饭桶,吃神,吃了吗,饿了吗等等,都被注册了,他几乎是没有空间。

    现在年轻人工作都比较忙,日常清洁会请小时工,现在还有专门的“阿姨帮”APP,通过“阿姨帮”,可以在线选择“阿姨”,比较谁打扫的比较干净,谁的评价比较好,如果觉得某个“阿姨”不错,下单后,“阿姨”就过来了,这个交易也可以通过支付平台,如支付宝或微信等来进行支付。

    “爱大厨”也是一款比较有意思的APP,比如今天在家里突然想吃淮扬菜,通过“爱大厨”一看,家附近的某个饭店有淮扬菜的“大厨”,大家对他评价还不错,他的手艺在AAP上也有展示,通过点击就可以交易了。可以自己准备食材,请“大厨”过来做,“大厨”也可以把食材带过来做。这是吃喝拉撒,现在都是通过手机、智能机去完成的,实现各种各样O2O的服务。

    打车是这样,洗车是这样,买车也是这样,非常多。关于打车,大家出门都用滴滴打车,尤其是在中关村一带,人群比较密集,都在用滴滴打车,如果不用几乎是打不到的。

    这是一个更有意思的项目,买房或租房的时候,站在一个空房的,房屋的中介或经纪人会提供ipad,通过ipad可以看到这个房间里已经装饰好的各种各样的饰品以及家具。这个技术称为AR技术,就是现实与虚拟进行聚合,现实的是这个空房子,虚拟是把这些虚拟的家具和装饰品放在房间里。可以选择在这里摆放个沙发,也可以在那里放别的家具,这些都可以自己去调整。它通过云端的大数据,一些厂家给他支撑的产品信息来实现,当走进这个房间里,通过ipad把环境用摄影技术采集进来,这样,房间三维空间就形成了,通过调取云端数据,可以把各种饰品进行摆放,感觉不好,还可以替换。通过这样的感受,在租这房子的时候,房子是大还是小,能用还是不能用,怎么用,都是很直观的。如果感觉不错,就可以直接点击已经选好的饰品、家具、电器,进行网购。也就是说,当你去看一个空房子的时候,基本上已经完成了这个装修和设计,以及物品的采购,这链条完全是通了。这个产品本身是由台湾工研院支撑开发的。

    在互联网项目里,投资人都比较热衷于投资社交类的,因为社交类的项目,客户的流量会大,黏性也会高一些。这是一个由亚马逊推的“爱读书”的APP,在对各国的读书习惯和读书时间进行比较后,发现大陆的读书习惯和时间确实存在点问题,通常时间比较短,习惯有点碎片,或者叫浅阅读,与国外有些国家的长时间和深读书的习惯不同。总而言之,希望通过这款APP拉动更多人去读书,在爱读书和想读书的人之间搭建一个桥梁。爱读书的人通过这款APP发表一些对于书的评论上,或者给别人推荐一些书。另外一个人也是想读书,他们通过APP就可以进行一些交流。在商业上,一方面是客户的流量,即UV,有效客户流量的增大会提升产品的价值,投资人就会投资。更直接的,它的经营模式是下载电子书带来的盈利。当然这个项目也有相当积极的社会意义,所以,这个项目也获得艾奇奖中也获得了奖项。

    看到这些项目的时候,感觉这都没有太高的创造性,因为脑筋已经被专利给框住了,后来我觉得要想理解它,必须放弃这些框框。艾奇奖对于创新分了7类,包括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等分了7个。

    还有一点,他们认为一个产品,一个项目,确实是有价值的或者是会成功的,或者说客观上已经成功了,评价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是用户体验,不是看它的创造性的对比和区别特征,或者说著作权、商标权的一些独创,强调的是用户体验。当一款产品有很好的用户体验时,这款产品肯定有巨大的经济价值,而用户体验,目前而言想定义它的边界是挺困难的一件事。

    这些创新,对于在“互联网+”下面的知识产权也是会带来一些的思考的。比如从专利的角度来讲,可专利的对象是不会多。用户体验是不是可以成为一个创新的评价指标。关于著作权,我们发现在自媒体方面也有些待解决的问题,“互联网+”的自媒体现在的磨擦已经开始出现。还有一些著作权的完成主体已经发生改变,有一个专门给电商拍照片的朋友告诉我说,他们的照片不是人拍的,完全是机器完成,通过机器自动的拍摄,再通过机器自动修图。著作权的形成在“互联网+”环境下发生了变化。

    “互联网+”的商标问题,也有很多。现在法院已经出了几个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发现至少两个特点,第一个是“互联网+”下商标注册类别的丰富性,滴滴打车就遇到这个问题,比如说供应水电气的平台,只是提供平台服务,其本身不卖水电气,在商标注册时要注册到哪一类呢?如果这个平台将来还会延伸出来其它的信息提供,是否注册的类别又要扩大,当然还包括一些多因素判断的标准在“互联网+”下这商标也会有相当影响。

    关于“互联网+”的不正当竞争的影响,有人说,不正当竞争带来了“互联网+”的发展,也有人说,互联网的发展带来的技术手段使得不正当竞争加剧,结合目前法院的判例我们也看到,相当的一些尝试已经走在世界的前面。

    刚才谈到了“互联网+”的一些创新表现,以及对于知识产权的影响。我们在做交流和调研的过程中,也有一些不同的意见,有些人比较强烈的认为互联网的特质是开源,他们把开源当成一种精神去膜拜,就是开放和去中心化和共享。他们认为,在“互联网+”的环境里面,过度的强调保护,对于创新的驱动是小的,而对于发展的阻碍很大,这个平衡和经济的特质,以及技术手段和作品的特质,我个人认为不同的对象还是要做一些研究的。但是无论怎么样,互联网有一个比较大的特点是,使用门槛和消费门槛比较低,便宜。比如通过互联3网下载电影,就算是大片也是3、5块钱,但是去电影院就要几十块钱,它用起来方便,随时都可以,在互联网消费的水平比较低的前提下,我们要保护,是不是也应该适应一些,还是应该过度去强调这个保护,这确实也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还有的是,他们认为现在的知识产权体系与“互联网+”是不匹配的,原因是现在整个知识更新速度非常快,《奇点临近》中提到超级摩尔定律或加速摩尔定律,用这个思维来看,知识的传播交互,知识本身迭代的速度已经大大提高了,现在不到6个月就会全面更新一下。从网络热词上能看得出来,更新的时间都在缩短,而我们的保护,获得的权利的时间和成本,以及司法救济的时间和成本都是相当高的,确实是有点问题的。

    当然还有一些问题,比如专有性的难以实现,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更多的创新是无形,无形的特点在加剧;第二个是传播太快了。 55度杯所遇到的情况就是如此,55度杯刚出来,网络传播速度太快了,因为它效果不错,所以马上就有很多仿制,模仿速度太快了,而且到处都有。这个时候,维权是非常困难的。另外还有网络空间,最近某公司在美国被诉电商平台侵权。这家公司的平台在中国,但是这个专利并没有进入中国,这种情况下在美国诉了怎么办呢?我们猜测了几种可能,假设是败诉的话,可能的方式,是强制自己去断开链接,美国的用户访问平台,发过来的指令不能接收,如果接收了说明还在实施,这个时候执法的一些前提,是对于技术的了解,然后引导出来,再按照这个来停止。这些也会有一些要讨论的。大数据的问题是这样,曾经有人也提出过,包括小公司也提出过,把群体数据商业化,产生了价值,那么群体中的个体在其中做了贡献,如何分配利益?信息产权是该保护还是不保护,还是弱保护,这些问题都需要探讨。

    另外提一点创新环境的变化,什么叫环境呢?我们看两个网站,一个叫猪八戒,还有一个叫一品威客,这两个平台所做的事儿是一样的。需求方通过这样的平台发布任务,有相应技能的人在平台上领取任务并提供解决方案。有的任务可能一个人就能完成,也有的任务可能需要多方合作。比如说激光笔的设计任务,有的人设计结构,有的人设计控制芯片,这样,创新就变成一种不确定个人或团体组合起来的创新行为。这里面确实也有知识产权的问题,有些网站没有知识产权公约,也没有引导性的文件,这样的摩擦肯定会潜伏下来,当出现爆款的时候一定会有战争。

    还有像这样的众筹网站,我有一个产品已经设计好了,或者想设计什么产品,但是缺少资金,在众筹网站上发布,大家都可以来投钱,将来按投资比例来分成。众筹更是有一些知识产权问题,比如说产权的问题,以及如果侵权责任由谁去承担等,众筹网站也没有解决这些事情。

    刚才提到创客空间,我们也跟踪了创客空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如何做的,虽然他们一直用开源的精神去做,但是发现几个有意思的现象,第一其实他们一定程度上在做一个封闭的自我保护,在创客空间中,发起人可以就某个想法发起社区,感兴趣的人都可以参与讨论,提出方案。在此过程中,靠的是参与的人,或者社区的文化或者道德水平来去保护它的知识产权,但是这是非常脆弱的。而且也没有公约性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知识产权可能是发起人独立拥有的,但是在此过程中,创造性劳动也许是其他参与人做的。另外,他们认为自己在开源,但是有一个问题,开源是在软件版权的前提下,开源的一些规则已经成立,但是硬件的创新只能是通过专利来保护,开源的规则对于硬件创新的适用性应该不存在或者存在有问题的。

    最后进行简短总结,“互联网+”确实是新的形式,也是一个新的业态,知识产权的规则肯定是要适应它,也许这个适应是要这样想的,把它先放掉,然后去看现象是什么样的,再去适应,而不是说拿现在的框子去套。互联网时代央视的大型纪录片,他们拍得非常好,也提到非常有文化高度的语言,其中就是一句话,“互联网解构并重构着社会结构,深刻影响着各国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施政方式”。

    我就给大家带来这些,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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