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发言
 
商务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柴海涛的发言

 
 

    谢谢主持人。刚才听了一些业界人士、专家、学者,还有主办单位的发言,很受启发。这是一个开放、专业、有水平的研讨会,很有收获。谈三点体会。

    第一,当前的热点和趋势。我想通过最近发生的两个事件,谈一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和国际关注。

    一是上个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了年度的《恶名市场非常规审议报告》,其中全世界关注的一个焦点,就是所谓侵犯知识产权“恶名市场”的公布。报告说,全球“恶名市场”有22个网站和18个实体市场,涉及到20多个国家。中国有6个,以实体市场为主。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份报告提出的中国侵权假冒“恶名市场”的数量与前几年相比,数量大幅度下降,组成也有所变化。

    比如说,我们刚才谈到版权问题,去年的报告中,快播和迅雷是榜上有名的,而今年就没有。再早以前,百度、淘宝也是“上榜”的,后来也被移除了。但实体市场却增加了一些新的市场。比如上海,我们一般认为发达的大都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比较强的,但是这次上海某服装鞋帽市场被列进去了,就像刚才王迁教授举的一个例子。这给我们一个什么启示呢?就是我们在把握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趋势的时候要有一个判断,互联网经济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必须要线上线下相结合(O2O)。

    二是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今年年初发布了一个声明,这个声明的名称叫做《关于中美经贸关系优先关注事项的声明》,它代表了与中国打交道的大型跨国公司。他们优先关注什么?首当其冲与我们今天主题有关,包括有三个方面,商业目的的网络入侵、中国知识产权的执法和提高处罚力度问题、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立法执法问题。

    这些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最近跟欧洲甚至非洲发展中国家的官员进行交流讨论,他们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点大同小异。由此引起我们对局势的另一点判断,就是我们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

    第二,互联网经济谁是受害者。回到王迁教授刚才谈的主题上,教授深入浅出,但是非常深刻、直截了当地分析了权利人、消费者、中国的产业是遭受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状况。阿里巴巴的倪良还提出,电商平台也是受害者,我赞同他们的看法。最近两个月,我两次去阿里巴巴了解情况,在他们那里总共待了9个小时,前前后后,与公司高管和倪良所领导的安全部深入交流,仔细了解他们的工作流程,所以有一些感触。我补充一条,受害最大最深的,是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动力。我们在互联网经济创新方面,好不容易获得了一个在世界上能够说得上、可能占据未来制高点的创新模式,很可能就会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或者假冒伪劣横行的问题而毁掉。

    大家知道,中国的消费这几年来迅速向两个方面转化。一是网络零售。网购的速度,每年以40%,乃至于70%的速度在增长,已经连续三年情况如此。曾几何时,代表中国零售消费先进业态的连锁经营,前百强企业经营额约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但如果我们把近年连锁经营百强企业和网购消费的销售额画一条曲线,可以看到网购增长曲线正在迅速上升,连锁经营则在缓慢下降。从去年开始,二者已经基本相交,因为去年网购的数量已经占到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4%了,这是一个大趋势。二是品牌消费。以城市白领阶层或者说“准中产阶级”崛起为标志,品牌消费正在成为大众消费的引领模式,从者甚众。正是在这样趋势下,中国的网络零售在去年超过了信息技术最发达、信用消费最发达、市场消费最大的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网购市场。

    目前,我国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在全球被热捧,除了刚才讲的零售,像房产、旅游、婚介、广告、汽车、教育,一窝蜂在美国上市,都是受到国际资金追捧。这也是中国近代,在商业业态、模式创新等方面,第一次走在世界领先的行列中。怎么保持住这个趋势和市场,是我们应该认真研究的问题。中国的制造业全球规模最大,但是还不够强,所以国家正在积极推进转型升级。中国的电子商务网络零售,现在也是世界最大,我们欣喜地看到,它还有这么一点强的成份在里面,因此更要精心保护好。这层意思,我在阿里集团与马云等高管讨论过,他们对此有清晰的认识。马云告诉我,阿里未来发展,如果出现经营上的大问题,必定是假货所致,这是很明确的观点。他们从企业内部监管来讲,我认为做得还是比较成体系的,对发现的侵权假冒行为采取了9条处罚措施,从删除信息开始,到查封帐户,下架商品。因此,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来讲,社会各界,要与产业界一起努力,保护我们这个经济制高点不丧失。

    第三,我们应该怎么做。这里我首先介绍一下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这是一个统筹协调全国反侵权假冒行政执法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领导机构,汪洋副总理任组长,商务部部长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任副组长,由30个部门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承担日常工作。全国领导小组每个季度都要开会,研究问题,部署工作,检查上一阶段的工作。对互联网上的侵权和假冒伪劣治理,政府是高度重视的。我们去年专门推出全国范围的互联网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有12个部门参加,今年又决定延长一年,国务院办公厅3月份印发了“2015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作了明确部署。各个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积极开展行动,如工商部门有“红盾网剑”行动,版权部门有“剑网行动”,质检部门开展电商产品源头治理,文化部、工信部开展网站的适时监管。政府有关部门现在在线监测的网站有133万家,去年屏蔽和关掉了侵权假冒网站3400多家。还有一些工作,如海关和邮政部门进行跨境电商的执法,现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特别多,有很多是邮递、快件、快递渠道走的,过去在监管上存在空白点,现在也纳入进去了。下一步,手机的APP也被纳入监管体系。

    其次,我觉得反侵权假冒应该倡导一个社会共治的理念。具体讲可以包含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部门之间加强合作。因为互联网侵权假冒确实出现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对传统的监管模式提出挑战。2013年我们查处全国跨地区一个侵犯版权大案,它的工作室在浙江,服务器在东莞,广告私服在北京,结算在新疆。传统的监管办法很难管,需要多区域多部门合作。比如管辖区域、电子证据固定和确认等,都存在问题和空白点,如此等等。这种情况怎么办?在现有法律框架体系下,我们需要加强各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联动与合作。二是政府企业之间加强合作。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特别是龙头电商平台企业要加强合作,刚才倪良谈到了,他们在浙江与警方和质监部门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提供了一些非常有价值的线索,共同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三是行业和电商企业要加强内部管控,要积极作为,尽量减少网上侵权假冒现象。四是要加快培育电子商务的第三方信用评价体系并投入有效运作。五是消费者意识的提高。王迁教授刚才也提到消费者知假买假或者说识假辨假能力弱的问题,积极开展社会教育和培训,这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

    我们应该做的第三个方面工作就是立法。电子商务的立法确实已经到了迫切需要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目前正在就电子商务法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在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个部委出台了很多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的文件,但法律效力、层级还比较低,缺少上位法。在电商交易规则、质量监管、售后服务、赔偿责任,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还需要统一、明确的法律规范。这里涉及电子商务领域中各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平衡匹配问题。今天参加会议的有我们实体经济的代表苏泊尔,它是制造业的,有电商平台的代表,还有网上开店的店主,当然还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他们的义务和责任怎么平衡。比如,电子商务平台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国际立法有两个趋势,早期美国提出的“避风港”的原则。但前年又提出“房东责任”。我们如何根据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既要明确各方的责任,又要大力保护电子商务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消费者个人隐私。这之间立法上的公平、科学设计与平衡,我们希望听取各方的意见,并从参会的李顺德教授、王迁教授等专家学者那里得到更多的启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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