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发言
 
中国科协副主席、研究会学术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勤的发言

 
 

    我想讲几个大的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是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首先是创新驱动发展的这样一个大环境,创新驱动就必然与知识产权制度有关系。此外,我们还面临着几个大的环境,下面我会谈到。

    第一,就是三中全会出台的60条。这60条中有两条很重要。一是市场要发挥决定性作用。知识产权当然是处理怎样建立一个创新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我们密切相关;二是市场有些地方会失灵,当然政府该管的要管起来。但前不久,国务院出台了一个专门的文件,要简政放权,这是十八大以来的一个总趋势,就是政府要放权。有的地方市场管得住固然很好,市场管不住的怎么办呢?这就要发挥社会的力量。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恰好就是这样一支社会力量。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也是中国科协200家团体会员之一,科协是代表科技界的社会中介组织,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前不久,国务院出台了一个文件,专门强调要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我们现在的中介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与相关政府部门或者是从政府演变过来的大企业集团密切挂钩的。但由于我们生存本身的需要,还有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实也有必要进行这种紧密的联合。事实上,现在民政部规定,不需要再有任何挂靠单位,任何一家社会团体都可以自发发起,成立之后,符合民政部最低的要求就可以进行登记注册。知识产权界也好,其他学会、学术方面的研究会也好,甚至是行业协会也好,都面临着同业竞争的态势。我认为,我国的相关政府部门并没有做好这个准备,中国有特殊的国情,还不能像欧美国家一样采取全部的自由化。我们这种改革最根本的不同点是,一切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我们既然要搞独立第三方,不搞挂靠,又要实现党的领导,怎么办?群团组织就是一个非常好的通道。我预计,未来若干年,中国科协及其所属的群众团体,包括知识产权研究会,将迎来一个很好的发展时期,同时也面临着自己要如何重新定位的问题。

    第二,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这个依法治国中的“法”当然也包括知识产权法。刚才各位的研究都讲到,市场上目前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情况,都在不断变化,正好印证了当时在起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时本来是想放进去的六条基本原则。第一条基本原则是综合利益原则。刚才高局长也谈到,要以国家的整体利益来作为我们取舍的标准,不能仅仅偏向于权利人,或者仅仅偏向于消费者,或者仅仅偏向于生产厂家第三方利益。这就是我们后面讲的利益平衡原则。那么,怎样评判这三方的利益平衡呢?就是要以国家的综合利益来判断。第二条原则实际上就是阶段适应原则。从今天起,正式成立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委员会。我们就网络这件事情专门发起了一个组织,并且由研究会理事长田力普亲自担任这个委员会的主任,说明这项工作非常重要。这项工作为什么重要呢?刚才各位的发言讲了很多的问题,比如雷军的发言讲到Business Model,这个Business Model在专利法中是不给予保护的。但事实上,对于企业的贡献来讲又是最大的。他们要申请专利,从目前我了解的情况来看,可能很大程度上就是想要把这个Business Model藏在技术方案里,使其得以实现。

    到底我们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标准才能够更适合中国经济的发展呢?我们的发展阶段已从过去的跟随者,一个山寨大国,进入到了今天这种可以拥有相当一部分原创的阶段,包括Business Model也是一种原创。将这些反映到具体的载体上,与网络相关,就是软件。其实这些Business Model都是藏在软件里面,手机里的硬件平台没有太大的变化。据我所知,小米手机的硬件平台并不完全是它自己生产的。也就是说,用户服务的功能都是靠软件来实现的。我们的软件如果仅仅靠著作权法来保护,力度是非常弱的。一个软件是用C++写的,还是用别的什么语言写的,这个表现形式可以完全不一样。那么怎么才能得到保护?从方法上来保护,只有靠专利。可是专利又可能认为这是一种技术方法,不属于专利权的客体范围,就不予保护。这一系列的问题都给我们带来了非常巨大的挑战。

    现在强调要反对科技界的道德学术不端行为,我是道德学风建设宣讲领导小组的组长,领导全国的科技界反腐,反对学术不端。但是,这里面争议最大的问题就是中英文一稿多投。到底什么是学术不端呢?这里面包含两个问题:一是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知识产权里面有财产权,我个人认为也有精神权。比如说,署名权在版权法中就属于人身权利,可是整个知识产权界对这种权利到底如何界定还并不清楚。对于发表科学论文,其中哪些是属于精神权利,哪些是属于财产权利的界定,也不是很清楚。知识产权恰好是法律、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一个集成领域,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可是我们对这些问题却没有一个很明确的答案,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以规范。从财产权和著作权法保护的角度看,中英文的表达形式完全不一样,可是在科技界却认为这种行为就是道德学术不端行为。这又牵涉出第二个问题,即国家利益的问题。比如,我本人在国外经常要写一些自然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要花大量的经费到国外去投稿,然后再花大价钱把它买回来,买回来是英文的,我们的学生看不懂,最后还要再把它翻译成中文。而我们自己的中文杂志现在基本上都处于苟延残喘的状态,因为现在都要求SCI,否则博士生不能毕业。社会科学可能好些,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就可以,可是自然科学基本上都要求在英文杂志上发表文章。这样,我们国家大量的财政投入都到了美国、德国这两大国家。我们在给人家做了贡献之后,回过头来再花大价钱很笨拙地去应用。又比如说产业发展,刚刚谈到了小米、阿里巴巴,其实有很多也是Business Model的问题。

    我们还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科技部的核高基。我们搞芯片开发,可是芯片开发的对象用的是linux操作系统,用的是linux开放平台,如果这时候我们再去搞微软的视窗操作系统,那是没办法跟人家竞争的。所以我们用linux操作系统,我国也在投入大量力量开发linux。可是有了硬件,有了操作系统,还要有应用,其中最基础的应用就是Office,而科技部用上亿资金支持的永中Office现在正面临被人家“买死”的危险。

    科技部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讲也类似于美国的拜杜法案,就是国家财政投资之后,这个财产权就是知识产权。理论上讲,本来应该是谁投资谁所有,但是后来发现政府拿在手上是不能转化为生产力的,于是就有了拜杜法案。中国也有中国版的拜杜法案。我在重庆当科委主任时,重庆天府可乐就是被美国的百事可乐以350万人民币“买死”的。以前天府可乐在中国是畅行无阻的,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根本打不进来。它是人民大会堂官方饮用饮料,甚至还打入了美国市场。由于那个时候我们的轻工协会规定,我们的十大饮料必须要有60%的股份要转让给外国,于是只保留了40%的股份,最后就被控股方把我们“买死”掉了。我们现在又面临诸如此类的问题,如Office问题,可以导致我们的操作系统,导致我们的芯片开发,乃至所有的国家投入全部归零。诸多重大的战略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我们好不容易有了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这样一个包含专利、商标、版权等整个知识产权领域的组织,使大家可以坐到一起对这些交叉的问题进行仔细研究。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发挥好这个平台的作用,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大有可为。但是我们更多的不是要做象牙塔式的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很重要,我刚才也谈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本来想出台的六个基本原则,这里面的一些东西还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基础理论很重要,它是指导我们实践行为的准则。

    知识产权是一门显学,但是这门显学既有技术理论,又有实用价值。怎样将两者结合起来?今天有很多企业界、实务界的专家参与进来,讲了很多实际的案例。过去,知识产权杂志和其他一些刊物都是讲纯理念的东西,因为学生要毕业,必须要写理论文章,否则就毕不了业。事实上,我们更多需要的是解决现实问题,这是知识产权这门学问本身内在的需求。包括我们应不应当成立国家真正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三权分立或多权分立的机构。其实今后作为独立第三方,研究会在这当中可以发挥很多作用,不仅仅是局限在一个具体的case,或者是对哪个条款的解释,更多的还是要从宏观层面为国家法律政策的制定提供法律建议。

    前不久,我刚刚收到中央一个关于思想库建设的文件,其中包括科协,当然也包括知识产权研究会。政府有自己的智库,但这只是自我评价,社会的第三方评价恐怕更有公信力,更是跨平台的——官方的、企业的、学者的、高校的,我们在这个平台上能够进行集成。

    预祝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发挥出自身优势,做出更多更好的成果,能够取得更大的进步。我们不一定事事都要follow the United States,我们有中国的国情,也可以率全世界之先,有自己的原创。只要符合发展规律的,它就是对的,这些就是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它的判断标准没有一个天生的是与非,它唯一的判断标准就是立法者所代表的国家利益究竟何在。所以说,需要我们大家研究国家的利益之所在,研究我们现在的发展阶段。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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