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交流成果
 
研究会关于接待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AIPLA)代表团的报告(节选)

 
 


  6月9日—13日,由主席索邦率领的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AIPLA)代表团一行17人来华访问,这是AIPLA自2005年与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建立年度互访制度以来的第5次访问。此次来访,代表团访问了北京、天津、西安三地,在华期间公务活动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负责统一安排,并由研究会副秘书长马秀山专程陪同走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6月9日,AIPLA代表团首先访问了研究会,研究会秘书长张云才等接待了AIPLA主席索邦一行,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回答了代表团提出的问题。张云才首先介绍了研究会的工作情况以及去年以来组织开展的活动,特别是今年3月就中国专利法颁布30周年所召开的座谈会。美国代表团中包括AIPLA的执行主席狄更森(曾任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AIPLA中国委员会的两位联席主席陆准和柯尼、著名医药企业礼来公司塔克以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前法官卡尔等。交流过程中,AIPLA也向中国同行介绍了美国专利法的相关情况,包括有关限制非生产实体(Non Practicing Entity NPE)滥用专利的立法并没有排上国会的议事日程;研究会在其内部交流刊物《知识产权动态》上曾率先并相当深入地介绍过所谓“专利海盗”(也即NPE),这是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代表团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别关注;礼来公司的代表塔克对中国专利法第26条非常感兴趣;狄更森先生还了解了中国相关的知识产权领域社团组织情况。双方就相互之间的进一步合作进行了探讨,AIPLA表答了他们加大合作力度的愿望,即在保持年度互访的基础上,他们每年访华一次,并期待研究会明年访美。

  中美两家协会具有相同的广泛性,即在各自国家的知识产权领域都是很有广泛性的社团组织。研究会是集专利、商标、版权等一体的研究性社团组织,AIPLA的容纳性亦广,不仅包括服务性的专利律师事务所和企业内部的律师,还有官员、学者、司法工作者及在校学生。两家协会在知识产权领域都不是单一的协会,这为拓展合作创造了很好的基础。

  AIPLA代表团第二站访问了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与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的会谈属于长期在华与短暂访华的美国知识产权工作者之间的交流。曾长期担任品保委秘书长、现任名誉主席张为安首先全面介绍情况,发言的还有品保委内来自英特尔和微软的在华代表,双方使用英语进行交流,提高了工作效率。他们所讨论的问题涉及知识产权赔偿、如何采用刑事手段打击反复侵权者包括在电商中产品造假行为、涉及知识产权的滥用、商业秘密保护与刑事犯罪的关系等。张为安认为,应使中国高层领导人从政治的角度感知知识产权问题,这样处理起来就更有效率。双方都表示了在今后加大合作的愿望。

  AIPLA代表团第三站访问了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AIPPI)。访问期间,双方联合举办了专业研讨会,会议围绕如何在中国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展开研讨。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的资深代理人赵玲介绍了中国商标法及其修改情况;金杜律师事务所的竺农范律师主讲了中国专利法方面的最新进展。索邦主席介绍了其协会的活动,狄更森就美国知识产权立法和专利海盗问题发言,称美国大公司深受专利海盗其害,但搞政治需要很多的钱,共和党更喜欢商业,众议院法律委员会就知识产权产品提出立法。AIPLA中国委员会的两位联席主席柯尼先生讲解专利方面的最佳实践案例,强调专利律师进行诉讼时,要讲好一个故事,使用好专业知识,结构中心要明确,语言要简练。

  6月10日上午,代表团首先访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甘绍宁会见了该团,双方就共同关心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交流。甘绍宁希望,通过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代表团的此次访问,进一步加强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促进两国知识产权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甘绍宁表示,近年来,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与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自2005年建立年度互访制度以来,双方在人员互访,共同举办国际知识产权研讨交流活动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AIPLA会长韦恩•索邦表示,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一直保持积极交流,增进了两国知识产权业界的相互理解,也期待未来双方合作将进一步深化。会见后,代表团又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审业部、实用新型审查部以及复审委员会进行了座谈交流。

  随后,代表团访问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局法律事务处副处长戴山鹏、申请受理处副处长杨剑宇、商标评审委员会法律事务处副处长徐琳接待了代表团一行。双方围绕商标与产品代工生产(OEM)的关系、商标分类的吻合、就驰名商标提供证据、外观设计类商标以及立体和声音商标等问题展开热烈研讨。

  当日下午,代表团访问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长于小白、周祥及相关人员接待了代表团一行。代表团对中国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很感兴趣,于小白表示,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并向代表团介绍了已经有相当一段时间的“三合一”试点,即关于知识产权的民事和刑事及行政的三审合一,并强调“三合一”是法院内部的协调和调配,而知识产权法院则会有更大的外向性影响。代表团还就中国审判知识产权的法官培训、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最大障碍及知识产权司法公开的范畴和领域等议题进行了提问。于小白介绍说,2014年初,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裁判文书全部上网,而知识产权的裁判文书更是从2006年起就率先公开,可查阅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最高院还将不断完善相关网上的检索服务功能。

  代表团在北京期间的最后一站访问了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副局长邓兆丰及知识产权处副处长王非接待了代表团一行。王非全面介绍了近年来公安部所开展的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情况。会谈期间,代表团就公安部是否涉及出入境知识产权侵权管理等议题进行了提问。要说明的是, AIPLA代表团于2012年访华期间,曾提出访问公安部及上海、南京两地公安部门的请求,但均未能成行,因此,此次代表团访问公安部门属于“破冰之旅”。

  6月11日,代表团访问了天津。在天津期间,代表团首先在天津高新技术开发区举办了知识产权讲座。AIPLA律师围绕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的一般性应用、PCT申请的先占原则及其应用、美国软件和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等议题进行了演讲。演讲之后,代表团与聆听讲座的企业代表进行了互动提问与解答。

  当天下午,代表团访问了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王成副局长等接待了代表团一行。王成介绍了天津知识产权局的基本情况,代表团就地方专利申请资助、天津今后的产业发展方向、天津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需求、地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措施等进行了提问。

  6月12日,代表团访问了西安。在西安期间,代表团首先访问了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卢鹏起局长、杨行云副局长、协调保护处处长冯芳、专利管理处处长李强等接待了代表团一行。卢鹏起介绍了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的基本情况,接着,代表团与地方局进行交流,议题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分支机构(地方局和代表处)如何收集地方技术信息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质量等问题展开讨论。

  随后,代表团访问了西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西北大学副校长李浩带领知识产权学院领导班子接待了代表团一行。历史学专业出身的李校长虽然自称对中国改革开放后新生的知识产权属于门外汉,但就专利法及其制度借用古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时,又套用中国俗语,欲速则不达(Too fast to arrive)。李校长的观点和看法得到代表团的赞同。代表团成员对该大学的知识产权教育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关心课程设置和学生就业情况,知识产权教育所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该校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丹冰做了回应。代表团回答了参加活动的在校学生所提出的“要成为知识产权律师需要具备哪些能力”等问题,并表示,发现问题、畅通地交流沟通并解决问题是关键,同时好奇心要强、热情要高,还应具备倾听、嫁接和整合能力。狄更森局长还以其在过去20年来多次访华的经历和感受,强调要有质疑和批判的能力,再就是接受批判的能力并能将其转化为正能量。

  当天下午,代表团访问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王晓刚、副庭长张晓燕等接待了代表团。代表团提出的问题再次涉及到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建立的理由、知识产权法院与现有知识产权庭的关系、审理知识产权的法官培训情况以及中国有无针对非技术背景的法官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等问题。我方也向代表团成员提出了相应的美国司法问题。双方进行了热烈而友好的讨论,取得了良好效果。

  6月13日上午,代表团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举办了知识产权讲座,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黄海东主持了讲座,讲座内容与在天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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