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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加入TRIPS协定10周年回顾与反思"研讨会的通知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商务部代表,海关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人:

  2001年11月至今,中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0),并履行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已整整10年。为总结入世对中国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产生巨大而深刻影响和我国履行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参与知识产权国际竞争的利弊得失,展望TRIPS协定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未来发展走势,并研讨我国应对策略,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定于2011年11月30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加入TRIPS协定10周年回顾与反思研讨会”,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

  地点: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2号 电话:010-63091999)

  二、参加人员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商务部代表,海关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知识产权》杂志编辑部人员。共50人左右。

  三、会议主要内容

  邀请商务部当年参加入世谈判的亲历者回顾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作专题发言:从专利、商标、版权以及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和宏观政策的角度谈我国加入TRIPS协定回顾和反思,并联系《反假冒贸易协定》、《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展望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未来发展。与会代表进行交流讨论。

  四、会议成果宣传

  (一)《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图文报道;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内简讯》、《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通讯》发消息;

  (三)《知识产权》杂志(12月刊)开设“中国加入TRIPS协定10周年回顾与反思”专栏,全文刊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在本次研讨会上的专题发言;同期杂志封二、封三刊登研讨会及专题发言照片。

  五、会议费用

  研讨会会务费用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承担(包括:会场费、发言稿费、与会人员京内交通费及晚餐费等)。

  六、注意事项

  (一)请于11月10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或发邮件至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传真:010-58515818,电子邮箱:mrui0823@yahoo.com.cn);

  (二)报名回执需注明准确通讯地址、邮编,以便会前快递人大会议中心专用请柬和车证(人大会议中心入内须凭请柬和车证)。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中国加入TRIPS协定10周年回顾与反思研讨会初步议程.doc

    2. 中国加入TRIPS协定10周年回顾与反思研讨会报名回执.doc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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